厦门思明:“点线面”结合推进诉源治理

12.10.2020  20:24

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结合辖区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预防和解决纠纷的主要职能,推动形成了以“点线面”为核心的诉源治理新格局。

突出创新“”——

深化诉讼内源治理

为推进诉源治理,思明区法院立足于诉讼全过程,从法院内部着手,优质高效化解已经形成诉讼的各类纠纷。近年来,思明区法院推出了要素式审判模式等创新性衍生案件治理模式,化解审判中端的存量案件、系列案件,实现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统一。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健身等行业陷入停摆状态,进而引发健身机构倒闭、老板“跑路”等情况,一时间,法院迎来了相关案件的诉讼潮。

今年2月,厦门某知名健身机构因受疫情带来的影响,单方面宣布关店,许多年费会员无法继续享受服务,与健身机构发生纠纷并闹上法院。截至今年5月,思明区法院已受理类似案件56起,涉及标的额120余万元。

虽然这些案件的单个标的额都不大,但案件涉及总人数较多,大多数会员既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又没有聘请专业的诉讼代理人,只是一心急于要回欠款。经过多方调查,思明区法院发现该系列案件的基本事实相近,遂决定采用要素式审判模式。

所谓要素式审判模式,就是法院概括提炼出系列案件的基本案情要素,并归纳其中的争议焦点,梳理审查双方当事人存在异议的要素,简化无异议部分,进而围绕焦点要素进行审理。据思明区法院民二庭负责人李莹介绍:“要素式审判可以帮助法官更精准获知案件争议焦点,确保集中精力处理双方争议要素,提高审判效率。

在该批系列案件中,法院经审理认为,健身机构向56名会员收取健身费用,提供健身服务,故认定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健身合同关系。因健身机构无故单方面宣布关闭,致使服务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判决健身机构与会员的合同关系解除,并退还剩余费用。就这样,56起系列案件通过要素式审判模式,仅用2个小时就全部审理完毕。

如果套用以往的个案审理模式,该系列案件的审理预计至少需要10个工作日,且需要多名审判人员共同审理。采用要素式审判模式后,审判时间大为缩短,审判资源也有效节约。”李莹告诉记者。

据介绍,为推进诉源治理工作,2019年以来,思明区法院通过内部工作机制创新,梳理优化审判流程,强化纠纷案件的纵向程序衍生治理及系列案件横向衍生治理,在妥善处理案件的同时,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有效避免因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所导致的二审、再审、涉诉信访等“衍生案件”的产生。2019年至今,思明区法院的一审服判息诉率、一审发改率等质效指标持续优化。

延伸服务“线”——

筑牢诉非联动机制

对于已形成的纠纷,一般是越往后端风险越多、难度越大、程序越繁、成本越高。思明区法院在构筑多元化、立体式的纠纷化解体系的同时,提前主动介入,促进当事人在诉前和解,从而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纠纷,避免增加当事人诉累。

雅瑞光学有限公司是厦门本土的一家眼镜生产企业,旗下拥有“暴龙”等多个国内外知名的眼镜品牌。但随着品牌知名度越来越大,一些电商平台上假冒“暴龙”的眼镜产品也越来越多,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

如果按照企业传统的维权方法,雅瑞光学有限公司需要到假冒者所在地提起诉讼,但假冒者零星遍布全国各地,而且案件标的额小,平均个案仅在2万元左右。倘若需要提起诉讼,就需要至少去一次假冒者所在地维权,平均个案维权成本均在6000至8000元。在这种情况下,雅瑞光学有限公司经营陷入两难:放弃维权,则假冒产品者众多,不仅影响市场,甚至会危及企业品牌形象,而投入维权,企业就需要支付高额的维权费用。

了解此情况后,思明区法院积极引导企业进行集中诉讼。该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李缘缘接受采访时说:“针对此类案件特点,我们引导企业集中诉讼,再通过示范性诉讼,促成企业在诉前达成调解,从而节省企业的维权成本。

示范性诉讼就是根据不同原告起诉同一被告或者同一原告起诉不同被告的差异化诉求,由法官选取诉讼请求和事实证据较为清晰、有代表性的一案先行庭审,之后其他的系列案件参照该案例判决结果,从而引导企业在诉前达成调解。李缘缘认为:“一个鲜活的案例胜过一沓文件。司法裁判对已发纠纷的化解以及未发纠纷的评价,能够让当事人提前预判结果,评估成本,从而迅速达成和解。这也是示范性诉讼的独特价值。

通过类似方式,思明区法院促成大量纠纷在诉前达成和解,避免最终形成系列诉讼,同时也有效的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据雅瑞光学有限公司副总裁周斌介绍,如今企业仅用原来十分之一的成本就可以进行维权。他欣喜的表示:“法院主动延伸服务,也确实为我们的品牌保驾护航。

近年来,我们已经委派诉前调解36000多件案件,调解成功的有10200件,有效定分止争。同时,我们也通过多元化解的方法去营造和谐氛围,引导社会诚信。”思明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黄素萍说。

为了更快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思明区法院还整合辖区内公安司法机构、行业系统、调解组织等矛盾纠纷调处的所有资源,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科技支撑”的诉源治理中心,构筑多元化、立体式的纠纷化解体系,在诉前、诉讼和执行全过程为当事人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矛盾纠纷化解渠道。

拓宽辐射“”——

培育社会诚信因子

思明区法院立足于预防层面,强调社会纠纷的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社会纠纷的发生,使纠纷止于未发、止于萌芽。

2019年来,思明区法院率先推行“负面清单”惩戒制度,整治司法违法失范行为,净化司法环境,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从而从源头上预防诉讼乱象衍生,有效减少恶意诉讼案件。以“职业放贷人”相关案件为例,2019年思明区法院受理“职业放贷人”相关案件1906件,涉案标的额高达9573万元。“针对职业放贷高发等情况,我们率先建立‘职业放贷人’清单,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有效解决了‘职业放贷人’滥诉、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问题。”思明区法院莲前法庭负责人林芳介绍说。清单公布一年后,“职业放贷人”起诉多起案件的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重复起诉、虚假诉讼、滥用管辖权异议、套路贷等违法失范行为依法进行惩处,对导致其他当事人诉讼成本增加的行为,法院还将酌情增加其诉讼费用的负担部分。”黄素萍说。负面清单明确了当事人不得实施的违法失范行为,一旦触碰,将面临着曝光、罚款、拘留等惩戒,严重的话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吴某某在思明区法院诉讼、执行关联案件9件,债务约达800万元,为了稀释债权,又虚构两笔总额高达2500万元的债务,企图在房产拍卖中分得款项。最终,吴某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之后,吴某某和家人自觉履行了全部9个案件约800万元的债务。

思明区法院还创新性增加“正向激励”的做法,针对民事、民商事等案件类型,对于积极调和并主动履行的当事人采取诚信正向激励,依法发放自动履行证明、提供诉讼服务便利等,并将其纳入社会征信库管理,形成“正向激励+负面清单”的创新性做法。

我们鼓励和宣扬主动和解的当事人将获利,而恶意占用司法资源的当事人将受惩戒,从而形成‘诚信履行、主动履行’的良好氛围。”黄素萍介绍,“我们还在诉讼全流程向当事人发放告知书、提示书,指派法官参与社区基层矛盾治理,通过主流媒体宣传主动调和的好处和恶意诉讼要承担的后果。

此外,思明区法院还推行当事人申请调解机制,当矛盾纠纷产生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到诉源治理中心申请调解。矛盾纠纷调解协议达成后,思明区法院即依法启动当天申请、当天审核、当天确认的司法确认程序,赋予调解协议司法保障,倡导调解即时履行、积极履行,进一步实现矛盾纠纷的快速化解、快速履行。

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必须坚持内外并举,既要在党委领导下,充分整合司法资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又着力于从司法内部挖掘潜力,实现源头减量、减少案件存量、缓解案件增量,提升审判质效,推动社会相关方面形成诉源治理的牢固共识和强大合力。”思明区法院院长刘新平表示。


图①:诉源治理中心法官现场为当事人调解。

图②:诉源治理中心法官和调解员进行在线调解。

图③:诉源治理中心法官前往小区实地勘查物业服务情况。

图④:诉源治理中心法官依法为当事人发放自动履行证明。

图⑤:诉源治理中心法官为群众进行诉前释法。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