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设海绵城市再推新举措 将开展整治水体行动

08.03.2016  10:20
厦门建设海绵城市再推新举措 将开展整治水体行动 - 福建之窗
来源: xm.fjsen.com

  在完成海绵改造的老旧小区玉荷里,透水砖、植草沟等让小区不再内涝。

  海西晨报讯(记者陈璐通讯员谢毅强)目前,厦门正在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近日,又有新举措出台。此前,厦门成立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小组,今年2月又发布了《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试行)》。昨日,记者从市海绵办获悉,用于规范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厦门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于近日出台了。

  《办法》管什么?它管的是海绵城市项目的立项至运行、维护、管理各个阶段,以及参与部门的责任划分。《办法》不仅适用于海沧马銮湾片区及翔安新城两个海绵城市试点区,还将惠及全市。

  《办法》对创新做法给予鼓励。对实施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的建设单位,由区财政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资金支持。此外,《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项目建设及运营维护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

  建设海绵城市,不是简单地推倒重建,《办法》提出,要遵循自然优先的原则,少一些“人工”痕迹。从城市规划开始,就得将自然生态空间格局考虑在内,尊重自然地势地貌和天然沟渠湿地的走向,优先维持原自然河湖水系,保留自然蓄滞洪区;城市道路、水系、绿地和广场等基础设施用地选址,对原有绿地、河湖水系、自然坑塘等优先考虑利用或保留;填湖造地、截弯取直、大规模河道硬化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建设行为,在《办法》中是禁止的。

  记者了解到,今后五年,厦门的水体整治与城市内涝治理将并重,岛内水体治理的重点区域为筼筜湖及五缘湾片区。为了降低人类活动可能对水生态、绿生态造成的影响,《办法》对排污方面进行了规定。比如,要求对使用年限超过30年和材质落后的给水排水管网进行改造;雨污合流管除了布置雨洪调蓄池和流量控制井外,接入河道前还要设置截污设施分离污染物;鼓励采用雨水、再生水收集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