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幼儿园招生方案出台 公办园划片将由各区发布

03.07.2014  17:35

  厦门日报讯(记者 佘峥)今年厦门幼儿园报名定在8月16日,就读公办园等仍要出示独生子女证或计生证明。

  市教育局近日下发《厦门市201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简称《意见》),它不涉及划片。公办幼儿园等的划片将由各区教育局自己发布,一般在七月下旬,请密切关注厦门日报和微信公号“厦门招考”的消息。

  不过,请注意,即使是厦门户籍,也无法确保每位孩子都有公办等划片幼儿园就读。这种情况只能自己寻找民办幼儿园。

  本报微信公号“厦门招考”和“家有读书郎”在线聊透透(http://sz.xmnn.cn)的热点信息栏刊登有完整的《意见》。

  非本市户籍符合条件 可享民办园限价收费

  ●年龄要求:年满3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片区要求:片区招生对象应符合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原则,即适龄孩子和父母之一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户籍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16日。

  ●报名时间: 8月16日,未经批准,公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本市户籍提交资料:报名时,孩子要前往;携带资料为:一簿(户口簿)、两卡(免疫卡、健康卡)、一表(体检表)和一证(独生子女证,非独生子女的提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等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免疫卡就是接种卡,健康卡是孩子在社区医院建档,其他证明资料可包括房产证,无房的可到土房局打印无房证明。

  非本市户籍申请分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若符合四个条件,可申请享受限价收费:

  (1)父(母)在厦暂住1年以上的暂住证明;(2)父(母)在厦务工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3)父(母)按照规定参加厦门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4)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在7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