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政府自2005年设立区长律师团以来,充分发挥区长律师团作用,有效推动了政府依法决策,提升了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水平,促进了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推动了政府依法决策。集美区政府出台了《集美区重大决策六项制度》和《集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区政府所有的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都必须经过区长律师团进行合法性审查论证,未经审查把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政府常务会议不予研究讨论,未征求区长律师团审查的涉法事务,政府不做决定,不断加强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区长律师团8名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组成重大决策的专家咨询库,参与重大决策的制定,并参与政府对外重要文书的事前把关。今年以来,集美区长律师团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8件,审查经济合同6件。
二是提升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水平。今年以来,集美区长律师团积极参加政府权力清单、服务事项清单、部门责任清单审查,对清单上的事项逐一进行合法性审查,承担了大量的法律审查工作。同时,积极协助区政府开展行政应诉工作,今年以来共参与了十余件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并结合应诉工作情况,多次向区政府提出法律建议。
三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安排区长律师团担任区领导信访接访的法律顾问,参加区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活动,解答来访群众的法律咨询,参加疑难信访事项审议工作,协助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区长律师团共参与区领导接访近20次,成功化解了多起信访难题。
(厦门市集美区政府法制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