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道协制定宫观主要教职选举办法等三项办法

01.09.2014  17:22

近日,作为全省道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试点的厦门市民宗局,指导厦门市道协在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试点工作中,结合道教及厦门市实际,根据《宗教事务条例》、中道协《道教宫观主要教职任职办法》等法律及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总结了思明区的试点经验,制定了《厦门市道教宫观主要教职选举办法》、《厦门市道教宫观主要教职任职办法》、《厦门市道教宫观主要教职职责与离职办法》等三项办法,并经市道协会长办公会通过,《厦门市道教宫观主要教职选举办法》明确了道教正一派宫观住持的选举原则、候选人提出办法、候选人条件、民主选举办法及程序、市道协审核及宗教事务部门备案等;《厦门市道教宫观主要教职任职办法》明确了道教正一派宫观住持的基本条件、任期、年龄要求、宫观选任和礼请住持的原则及程序等;《厦门市道教宫观主要教职职责与离职办法》明确了道教正一派宫观住持的主要职责、接受监督的办法、违法相关规定的处理办法及程序、离职的程序等事项,增强可操作性,确保道教宫观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