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进一步完善火炬高新区安全监管机制

09.10.2015  07:39
  

      近日,厦门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进一步完善火炬高新区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根据火炬高新区在全市“一区多园”的特点,会议决定在各属地区政府设立火炬园区安监站,各安监站工作人员不少于3名,人员由所在区政府负责招聘、管理和任免,办公场所、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由火炬高新区管委会承担,各安监站设置方案和具体人员数量根据各园区规模、开发进展及聚集情况,由各区政府与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具体商定。各区政府负责辖区内火炬高新区所属园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组织调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各区安监局负责在业务上管理、指导各园区具体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各项工作。

      会议同时明确,将建立火炬高新区管委会与各区政府安全生产沟通协调机制,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安监局纳入各区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协助各区做好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厦门市安监局 陈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