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购买8个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16.12.2014  08:32

  12月11日下午,厦门市民政局召开2014年度厦门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签约暨媒体记者通气会,签订购买了8个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会议由厦门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巡视员张培军主持。

  据悉,此次购买的8个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涉及金额达356.26万元,从厦门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经费,实施期限为一年,主要为空巢和失独老人、单亲家庭、寄养孤儿、流浪未成年人、离异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此次政府购买项目由厦门市民政局委托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最终由厦门市“温馨夕阳”咨询服务中心等6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分别承接。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8个项目实施1年后,厦门市民政局将视项目实施效果决定是否将项目期限延续至2或3年,并由这6家机构继续承接服务。

  会上,厦门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平分别与厦门市温馨夕阳咨询服务中心、思明区沁心泉社会工作师事务中心、湖里区博爱社工服务中心等3家机构代表签订委托合同;与厦门市社会工作协会签订项目监督及评估委托协议。随后,各相关单位就支持8个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发言。

  刘平局长就如何开展好这8个项目提了四点要求:一要大力支持配合。各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尽最大努力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条件,提供项目开展所需的资料、设备、场所等,大力支持各社工机构开展专业服务。二要确保服务成效。各服务承接机构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围绕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进一步完善、细化服务方案,有序推进项目顺利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指标,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切实解决他们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取得预期的效果。三要强化监督指导。市社会工作协会要按照监督和评估委托协议规定,切实担负起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对8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指导和评估,及时反映项目进展情况及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四要做好宣传造势。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普及社会工作知识,深入宣传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目的和意义,充分挖掘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典型案例,依托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服务所取得的成效,让社会大众进一步了解社会工作。

  厦门市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卫计委、老龄办、团市委、妇联等市直部门有关领导,市社会工作协会、市救助管理站、各区民政局等单位和6家中标机构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厦门日报等6家媒体的记者参加了会议。(厦门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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