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调整民政社会救助标准
24.11.2015 13:58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一是城乡低保标准拟由550元/人.月调整为610元/人.月,同比增长11%。二是孤儿保障标准由分散供养900元/人.月、集中供养1200元/人.月统一调整为1525元/人.月,同比分别增长69.4%、27%。三是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由770元/人.月调整为860元/人.月,集中供养标准由1100元/人.月调整为1220元/人.月,同比分别增长11.7%、11%。四是矽肺病救济对象补助标准由1100元/人.月调整为1220元/人.月,同比增长11%。五是60年代退职职工40%救济对象补助标准由900元/人.月调整为1020元/人.月,同比增长13%。新标准的执行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起。(厦门市民政局)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4.11.2015 13:58
故
事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首届“中国—东盟周”在福州开幕
8月6日,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