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环保局原副局长陈宗团一审被判十二年

13.01.2015  16:19

  东南网1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昨日下午,厦门市纪委监察局通报称: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原副局长陈宗团被开除公职处分,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

  厦门市纪委监察局通报称,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原副局长陈宗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陈宗团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二十万元。经市政府批准,2014年12月,厦门市监察局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给予陈宗团开除公职处分。

  在去年1月,福建省纪委通报2013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时透露,厦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市环保局原副局长陈宗团进行立案调查。

  随后,在去年1月17日召开的厦门市政协常委会议,决定撤销陈宗团市政协委员职务。与此同时,厦门市政府免去了陈宗团的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陈宗团曾发表了多篇论文,是一位民主党派人士,在参政议政方面颇为活跃,在不少人眼中他是专家型官员。直到省纪委发布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的消息,陈宗团担任市环保局副局长一职的时间超过10年,早在2003年,他就以市环保局副局长的身份,带队赴德国斯图加特参加2002年度国际“花园城市”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