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大力开展特色普法
近年来,厦门市海沧区坚持把普法工作作为实现“美丽厦门·活力海沧”的重要抓手,创新普法模式,着力提高普法质量。一是开展“衔接式”普法。把普法工作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相衔接,有效促进各项中心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和谐幸福征迁”的“海沧模式”,以“征地拆迁法律服务快车”为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录制“致征迁村民的一封信”,展出宣传展板等,为实现提供法制保障;围绕“两违”整治活动,出动宣传车进村入户宣传,出版《制止“两违建设”》法制宣传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等。二是“考核式”普法。建立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法制宣传教育考核等制度,坚持“以考促学”、“以考带学”,每年组织公务员进行全区法律知识考试,以及积极参与各类网上法律知识竞赛等。三是“现场式”普法。积极开展点上服务,进行“现场式”面对面普法,深入辖区各村居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仅2013年就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48场次,接受法律咨询近3000人次,分发各类法律宣传资料近34000份,发放宣传物品8100余份。四是“辅导式”普法。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抓好学校法制教育课程、课时、教材、教师“四落实”,重点给学生辅导灌输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方面的知识。同时充分发挥辖区内5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使广大师生受到法制教育。五是“上门式”普法。针对辖区企业多、进城务工人员多的实际,联合公安、劳动保障等职能部门,上门开展以“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普法教育,重点开展公司法、劳动合同法、合同法等法律宣传。
(海沧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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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朱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