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民政局建设“阳光民政”平台

24.10.2014  10:24

  一是建设“阳光救灾”平台。推进救灾资金使用、分配、发放、管理等全过程阳光运作,提升救灾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建设“阳光救助”平台。建设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提升救助对象认定准确度;对低保申请户实行“两次张榜、六要素公示”制度,在农村社区推开低保“票决制”;落实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制度。三是建设“阳光养老”平台。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阳光建设,确保信息公开透明;推进社会福利中心等养老机构专项资金阳光使用,规范资金监管;规范养老服务收费行为,维护老年人和养老机构的合法权益。四是建设“阳光殡葬”平台。全面实行殡葬惠民政策,免除无丧葬补助居民基本殡葬服务收费;公示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建立“一站式”殡葬服务平台。(厦门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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