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民宗局认真学习贯彻孙春兰来闽考察讲话精神

28.06.2016  23:10

6月23日,厦门市民族宗教局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各全市性宗教团体负责人传达学习孙春兰来闽考察讲话精神,做到“四个结合”抓好贯彻落实。

一、把学习孙春兰讲话精神与学习宣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要求民族宗教干部和宗教界要按照孙春兰调研时的要求,抓好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俞正声主席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宗教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工作责任感,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积极筹备全市宗教工作会议。

二、把民族宗教工作与美丽厦门建设结合起来,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服务大局,主动融入,深入开展“文明寺观教堂”、“情暖厦门·五教同行”等活动,凝聚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在和谐创建、心理疏导、教化人心、慈善公益、公共文明、对台对外交流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助推美丽厦门建设。

三、把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与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结合起来,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促进宗教事务依法规范管理,通过开展“规范”主题活动,继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财务管理,淡化商业影响,维护道风纯正,树立良好形象。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宗教界参与佛道教讲经交流、伊斯兰教解经、天主教民主办教、基督教神学思想建设,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坚持中国化方向,做到爱国爱教、尊法守法。加强宗教人士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教职人员队伍。

四、把科学阐释教规教义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指导宗教界积极参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对宗教教义作出适应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用积极、健康、文明的内容来引导信众。引导南普陀寺认真总结管理经验,深化“善心善行”公共文明系列活动,科学阐释教规教义的时代内涵,引导宗教界和信众从我做起,从日常点滴做起,自觉践行文明行为规范,为厦门创建全国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先行先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