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

30.06.2014  21:22

 

 

 

福建检察网6月30日讯(陈松树 曾小欣) 6月23日至27日,厦门市检察机关深入组织和开展了以“依靠群众惩治职务犯罪,公开检务强化自身监督”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

活动期间,市、区两级检察院分别开展了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检察长做客网站接受群众举报和与网民互动、深入街道和居(村)委会宣传、为机关和企业上法制课等活动,并按规定奖励一批举报有功人员。

笔者了解到,去年以来,厦门市两级检察院共受理举报件654件,从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202条,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6件63人。

 

举报查证属实 依法可获奖励

 

2009年8月,思明区检察院举报中心收到实名举报人的网上密码举报,反映原市就业训练中心主任郭某涉嫌受贿的问题,立即交由反贪局查处。

经侦查发现,2005年至2010年期间,郭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厦门市三家职业培训机构负责人送予的人民币、购物卡、笔记本电脑等财物,为其在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培训款项拨付、培训学校监督管理、协调培训业务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和索取钱卡共计价值人民币90199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审判机关以受贿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为鼓励举报,思明区检察院给予该线索的实名举报人奖励人民币9000元。

2012年7月,匿名群众致信湖里区检察院,举报某行政执法部门执法队员郑某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

经查证,郑某于2009年4月至2011年12月任某行政执法部门执法队员期间,利用查处片区内违章搭盖、违章加层等各种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职务便利,为违章建设人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当事人的财物价值共计17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审判机关依法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六年,没收财产15000元,追缴违法所得17万元人民币。

为奖励匿名举报人,湖里区检察院在报纸发出公告征寻,奖励金为5100元。

最高人民检察院2009年印发《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举报追回赃款的,应当在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百分之十以内发给奖金。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十万元。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但没有追回赃款的案件,可以酌情给予举报人五千元以下的奖励。

有关专家表示,近几年,群众已经成为推动反腐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依靠群众惩治职务犯罪,不但能扩大反腐的覆盖面,而且能对案件办理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推动反腐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市民若有举报线索,可直接拨打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09,即可接入本市电话举报平台,根据语音提示接通市、区两级检察院。该系统提供全天24小时服务。

 

推进检务公开 方便市民监督

 

事实上,市民向厦门市检察机关举报,不仅可以通过电话实现,也可借由网络进行。

目前,厦门检察网(www.xmjc.gov.cn)开通了网上举报服务,市民只要登录该网站,在“便民通道”下选择“网上举报平台”,就可根据提示向厦门市两级检察院提交举报材料。所有的举报信息都经加密处理,从而确保举报人安全。该功能开通以来,厦门检察网共受理群众信访和咨询149件,都及时予以答复,举报、申诉线索受理后及时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思明区检察院网站(www.smjcy.xm.fj.cn)推出全国检察机关首个“网上密码举报”系统和全省首个网上举报接待室,并辅之以“思明检察”官方微博,引导网民正确行驶控告申诉和举报权利。开通至今,该院共收到网上举报线索429条,从中立案10 件 10人(其中处级要案5人),均已做有罪判决。

记者了解到,网上举报平台只是厦门市检察机关推进检务公开、实现便民利民诸多举措之一。近年来,厦门市检察机关以门户网站为窗口,不断拓展检务公开范围、丰富检务公开形式、创新检民互动方式,大大提升了厦门市的检务透明度,有效保障了市民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网上“检察开放日”就是创新方式之一。厦门检察网就广受社会关注的“贯彻实施新两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和“未成年人检察”等主题,不定期邀请检察长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做嘉宾,现场解答网民关心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去年以来,网上“检察开放日”共得到3160位网友关注或参与,日访问量达10433人次,人均停留时间近3小时。

此外,厦门检察网还通过在互联网上“”法律文书,尝试将检务公开延伸到检察执法办案过程。该网站选取在全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群众关注度高、有正面宣传作用及警示教育意义的已经生效判决案件,将案件起诉书等终结性检察法律文书扫描上网公开。同时,严格对当事人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和技术处理,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厦门检察网已公开判决生效案件的起诉书17份,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前不久,在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发布的《中国检务透明度年度报告(2013)》公布的测评结果中,厦门市检察院在全国49个较大市人民检察院中排名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