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府通过促进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法规草案

17.03.2016  14:28

      近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研究通过《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若干规定(草案)》。会议认为,我市自贸试验区运作以来,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投资开放和贸易便利化、开展金融创新与服务、深化两岸经贸合作以及法治环境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多项具有厦门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将创新经验通过立法予以固化非常有必要;同时,会议强调立法要有前瞻性,要为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预留足够空间。

      为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立法优势,先行先试,我市自贸试验区立法在省立法基础上,根据我市自贸试验区建设特点和立法需求,围绕突出制度创新,举全市之力推动我市自贸试验区建设。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为制度创新提供法制保障,将我市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制度创新做法通过立法予以固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二是发挥立法推动和引领作用,将行政审批执法管理体制等方面需要突破的制度,通过特区立法作出变通性规定;三是推动相关创新制度落到实处,对实施国家及省有关自贸试验区方案和省地方性法规,明确具体措施。

      根据相关立法程序,该法规草案将于近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供稿:厦门市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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