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改革创新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15.02.2015  16:15
  

 

  厦门市改革创新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一是积极探索多部门、跨行业、跨部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的新模式;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体制,健全完善“四不两直”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生产隐患和重大问题的通报制度,属地负责整改,行业归口督办;二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从“事前监管”向“事后监管”转变,从传统命令加控制式的“管控法”向主体责任为主加管理为辅相结合的“共治法”转变。既要简政放权,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水平,又要强化监管,防止安全监管缺位错位;三是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管模式,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办法,积极培育和扶持第三方安全生产监管技术服务;探索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事业,发挥社会保险机构的间接安全监管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对安全失信企业在融资、用地等方面进行惩戒约束; 四是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权重。(厦门市安监局 尤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