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提高革命五老人员及其遗孀定期生活补助标准
08.03.2016 10:16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从2016年1月起厦门市提高革命“五老”人员及“五老”遗孀定期生活补助标准。革命“五老”人员每人每月由1130元提高至1225元,增加95元;革命“五老”人员遗孀每人每月由600元提高到650元,增加50元。补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厦门市民政局)
本文来源: 民政厅
08.03.2016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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