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今报》: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未检”工作纪事

04.06.2014  17:31
拉一把 送一程——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未检”工作纪事
福建长安网 www.pafj.net   2014-6-4 9:35:58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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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张金文  郑天兰  杨玫) 如何给一时失足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一次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在他们摔倒时拉一把、送一程?“全国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示范院”(简称全国“未检”工作示范院)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社会认可和群众称赞。“六一”前夕,笔者前往思明区检察采访,探寻他们的成功经验。
  合适成人到场  温情提审讯问
  “每次提审,都有叔叔或阿姨在场,我不用再害怕了。”案发时年仅16岁的阿福(化名),因在思明区先后两次盗窃他人财物4000余元被刑事拘留,由于他家住福建省南安市码头镇,父母无法陪伴在他身边,思明区检察院派出“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提审。阿福感到有“亲人”在场,便没有了恐惧心理。
  “合适成年人”是该院聘任的帮助未成年人参与诉讼的人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和基层群众组织工作人员等,2012年聘任了12人,2013年又增聘了心理咨询老师、“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等在内的3人,形成了由15人组成的“合适成年人”队伍。
  据该院“未检”科科长朱冬梅介绍,去年以来,该院已60次通知“合适成年人”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讯问到场监督;同时积极协调监所部门简化提审手续,签订协议建立“绿色通道”,保障了这项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行。
  附条件不起诉  宽缓起诉处理
  如何让未成年人因一时冲动而犯罪时受到保护,不至于影响他们的前程和一生幸福?该院自2009年起就探索试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随即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制定《附条件不起诉的有关规定》,2013年根据修改后的新刑诉法规定,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并注重作出决定前听取公安机关的意见。
  案发时16岁的厦门市某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小斌(化名),因怀疑之前是被赖某纠集的人殴打,便纠集一帮人去殴打赖某,致赖某脸部受伤,伤口6.6厘米,经法医鉴定属轻伤。由于小斌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赔偿被害人赖某4. 5万元,取得其谅解,该院为此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去年9月28日,半年的考验期满后,该院又对小斌作出不起诉处理。
  “附条件不起诉挽救了我的孩子,给了他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不然,我孩子这辈子就完了。感谢检察院!感谢检察官!”小斌的父母紧紧地握住该院检察官林章伟的手激动地说。
  据了解, 2009年至今,该院共作出附条件不起诉27件27人,其中新刑诉法实施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3件3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创新帮教形式  多渠道挽救
  “庆儿(化名):你好!这次虽然你犯下了错误,但根据你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我们决定对你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希望你认真配合我们的帮教工作,多学习法律知识,遵纪守法……
  “你好,林检察官,谢谢你给我这次悔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刻苦学习,将来回报社会……
  这是该院检察官通过远程系统,与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的一名在校生庆儿的一段“对话”。庆儿因在厦门摆摊销售盗版光碟被公安机关抓获,之后被该院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该院分管“未检”工作的专职检委会委员周宏来告诉笔者,为了挽救失足青少年,该院创造了跟踪帮教、与监护人约谈、上法制课、回访考察等“六个一”帮教模式。同时,在帮教过程中引入心理咨询,对帮教对象进行心理干预和行为矫正,提高帮教效果,目前已对33人进行了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正。此外,对外地的帮教对象,该院则运用“远程帮教系统”,将即时通讯系统与检察帮教工作巧妙结合,增强帮教的及时性、互动性,克服时间和空间因素对帮教工作的不利影响,平等保护本地和外地涉罪未成年人。自2012年启动该系统以来,共对3人实施异地帮教。据统计,该院共对71人进行了帮教,其中11人考上大学或继续完成大学学业,32人就业或继续工作。
  “身处厦门经济特区,更应该转变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执法理念,积极探索分案起诉、非羁押风险评估、犯罪记录封存等一系列办案机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这些折翅的鸟儿创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军一语道出了该院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