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25.02.2016  10:00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逐步建成了“两系统一平台”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网络,实现“来源可溯、去向可追、监管高效、全员参与”的监管模式,基本达到“运用高科技手段,实现高效能监管”的工作目标。 一、强化生鲜食品的监管。厦门市是一个食品对外依赖度较高的城市,生鲜食品主要依靠外地调入。根据这一特点,该局于2005年牵头建成了“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该系统从生鲜食品批发源头抓起,通过将市场申报、产品检验、打印凭证、索证索票、市场查验等食品交易流程转化为数据流传输,使食品安全信息可视、可读、可管理。截止目前,已实现了对蔬菜、肉类、水果、水产、禽类、豆制品和冻品等7类生鲜食品质量安全的网上监管,已将87家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145家生鲜超市纳入监管。 二、强化预包装食品监管。针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点多面广,主体责任难落实等突出问题,厦门市场监管局紧密结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1年创新开发了“厦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该系统围绕“紧抓超市、倒逼批发、规范零售”的思路,构建了从食品准入、销售到退市的全程电子化动态监管模式。截至目前,已有7000家经营主体开户运行,其中厦门本地批发商3023家、本地商场超市及连锁店1727家、外地食品批发商2250家,系统可对2.3万家经营主体在我市销售的15.1万余种食品进行追溯监管,形成了具有厦门特色的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并成功处置“台湾地沟油”、“上海福喜食品”等食品安全事件时,多次立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强化食品监管移动平台。2012年,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效能,该局又开发运行了“食品监管移动平台”,监管人员依托智能手机终端和3G无线应用技术,实现了信息查询、现场勘查、日常检查、食品追溯和应急事故处置的信息化管理。同时还在全市79家500m2以上的商场超市或市场设置食品信息查询台,方便消费者查询有关食品安全信息。 同时,结合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目标,以及根据汪洋副总理来厦调研检查“两系统一平台”时提出的“用技术监管很好”讲话精神,该局将整合现有的两系统一平台,着手开发入市必登、手机APP台帐直报软件以及微信查询等平台,建成“厦门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出台“公共接口”数据标准,探索由企业对接扩展到第三方平台对接以及与农业、海洋渔业等监管部门的对接,并为基层监管所配备移动执法装备,为实施“清单式”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奠定技术基础。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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