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妇联第十五届六次执委(扩大)会议成功召开

26.02.2016  17:42

 

厦门市妇联十五届六次执委(扩大)会议于2016年2月25日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妇联十一届四次执委会议、福建省妇联十一届八次执委会议精神。听取和讨论了市妇联主席吴亚汝代表常委会所作的《服务“五大发展”  深化改革创新  在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中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的工作报告。

会议一致认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妇联指导下,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美丽厦门·巾帼六大行动”为载体,积极投身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全市妇女工作取得新成效。会议客观分析了妇女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明确提出了2016年妇女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会议号召全市妇女组织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新时期妇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保持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核心,持续深入开展“美丽厦门·巾帼六大行动”,积极引导广大妇女参与“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在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当“五大发展”示范城市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


 


 

会上,市妇联授予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发展新型创业服务平台的厦门市大学生创业促进会、湖里区光彩两岸青年创业园等10家单位为“厦门市巾帼众创基地”;与市建设局联合命名积极融入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理念、充分发挥广大农村妇女的主体地位和基层妇女组织在创建“巾帼美丽家园”工作引领作用的同安区新民镇溪林村、集美区灌口镇田头村等10个村(居)为2015年度厦门市“巾帼美丽家园”;向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妇女之家”、厦门市律师协会“妇女之家”等81个单位集中授牌;向思明区反家暴服务中心和合之家、海沧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翔安区人民检察院颁发福建省维权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秀案例荣誉证书;向厦门市妇联购买的“美丽女性健康心灵”社区公益服务项目、“花YOUNG童年”儿童关爱保护社工服务项目授牌。

会议选举尤彩霞、沈瑶、黄凤妃、叶海英、吴丽敏、吴绵绵、张玉丹、苏颖、陈建萍、陈琦琪、蔡亚楼等11位同志为市妇联第十五届执委。

市妇联十五届执委、中国妇女十一大在厦代表、全国妇联、省妇联十一届在厦执委、非执委的各区妇联主席、副主席、各街道、镇(场)妇联主席、各相关部委办局妇委会(女工委)主任、各大系统妇委会(女工委)主任;各民主党派、团体妇委会主任;各大专院校妇委会(女工委)主任;市妇联团体会员和市妇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以及表彰对象代表等20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