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妇联传达省妇代会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

06.01.2017  16:01

1月5日,厦门市妇联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传达省妇女十二大、市妇女十六大精神,总结厦门市妇女十六大工作,并结合我市妇女工作就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妇代会精神提出贯彻意见。

会议由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吴亚汝主持。吴亚汝主席传达了省妇女十二大盛况和报告主要精神,领学省委书记尤权、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晓兰的重要讲话和省委副书记倪岳峰在闭幕式上的讲话。会上,同时重温了省委常委、厦门市委裴金佳、省妇联主席吴洪芹在厦门妇女十六大的重要讲话和市委副书记陈秋雄在闭幕式上的讲话。

吴亚汝主席指出,当前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及广大妇女要通过三个“紧密结合”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妇代会精神,即将学习贯彻省、市妇代会精神与学习领会全国、省妇联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与学习领会省委、市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重要讲话紧密结合,与学习领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厦门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即将召开的市两会紧密结合,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找准坐标定位,明确工作任务,团结动员全市妇女为全面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发挥“半边天”作用,努力推动新时期妇女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坚持思想引领,切实承担引领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职责。二是崇尚创新发展,引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三是注重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妇联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四是倡导绿色发展,引导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生态文明行动。五是融入开放发展,发动巾帼力量服务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和两岸同胞融合支点。六是推进共享发展,为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进步创造良好条件。七是致力改革创新,切实发挥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八是年终岁首,继续做好关心慰问困难妇女儿童工作,将党委政府和妇联组织的温暖及时送到困难群众的身边。九是统筹谋划2017年工作,有序推动各项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