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多措并举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

11.04.2017  22:32
  

  今年来,厦门市进一步创新和转变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企业依法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目前,全市共有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黑名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五类安全生产信用信息数据4325条供社会公众查询,列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红名单4272家,黑名单7家、生产经营单位不良记录46家,区级安全生产黑名单46家。

  今年初,厦门市制定了《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2017年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提出加强信用立法,完善信用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红黑名单”制度、行政管理中用信制度等信用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及操作细则。同时,率先在政务领域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加强本单位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部门及公务员信用档案。同时,加大诚信教育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渠道加大社会诚信宣传力度,开辟信用专栏,开展“诚信进机关、诚信进社区、诚信进企业、诚信进校园、诚信进村厝”等系列活动。

  为加强信用信息应用,强化企业诚信意识,厦门市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与“双随机”抽查机制的有效衔接,明确在“双随机”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情况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对各类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重特大隐患纳入不良记录和“黑名单”管理,并建立以联合惩戒为核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对被执行人从事安全生产行业从严审批。失信的被执行人将被限制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矿山生产和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行业,且不能担任上述单位主要负责任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失信被执行人和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将被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同时,厦门市还出台了《厦门市安全生产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实施方案》,实行安全生产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等信用信息“七日双公示”,安全生产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名称、许可证号、许可范围、单位地址、许可证有效起始时间、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时间、发证日期、发证机关,公示期为3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处罚名称、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决定文书号、作出处罚的机构、处罚日期,公示期为5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工作将按时推进、有效落实,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进行查询。

  下一步,厦门市还将建设企业安全生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汇总建设、交通、商务、旅游、质监等部门与企业安全生产相关的信用资源,形成全市统一的企业安全生产领域信用数据库,并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的公开和披露机制,通过安全生产公共信用网,向社会公开、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安全生产红黑榜、激励与惩戒等信息,促进企业信用信息的广泛传播,形成对企业失信行为的社会监督和约束。(厦门市安监局 陈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