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多措并举强化燃气安全监管

10.04.2015  12:25
         厦门市多措并举强化燃气安全监管。

一是理顺燃气监管体制机制。市、区两级分别成立燃气管理中心,明确各区市政或建设部门负责燃气监管工作,有效实现管理延伸;修订《厦门市燃气管理条例》,明确市直各部门责任分工,建立全市四级齐抓共管、部门协调配合、职责分工明确、网格化全覆盖的燃气管理体制机制。

二是规范瓶装燃气企业管理。按照“四个统一”(统一服务和抢修电话、统一持证和着装、统一钢瓶标志、统一数字化管理)和“五个必须”(必须和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和所有权人签订租赁合同、必须将财务纳入核算管理体制、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必须以分支机构名义办理营业执照或备案),进一步规范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安全管理。

三是继续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燃气使用场所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规范燃气企业50公斤钢瓶供应,经营面积小于500平方米的中小型餐饮场所50公斤钢瓶一律退出,达到5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餐饮场所必须具备符合规范的独立气瓶间、独立气化间和附属设备。

四是大力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加强瓶装燃气、管道燃气、汽车加气站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同时加快燃气铸铁管改造进度,加强管网监控,确保燃气安全。

五是加强燃气使用宣传和应急演练。运用媒介平台、社区咨询、入户宣传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普及燃气安全知识;督促企业制定符合企业实际、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一年内完成两次以上应急演练任务,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水平。(厦门市安监局陈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