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多元化纠纷解决促进条例实施一年成效显著

14.06.2016  18:16

      2015年5月1日,厦门市出台实施全国首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地方法规——《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一年来,《条例》各项规定加速落地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多元化解工作格局日益完善,“大调解”体系基本形成,进一步提升了纠纷多元化解“厦门样本”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精心组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更加完善。把学习宣传贯彻好《条例》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是着力凝聚共识。组织编写《厦门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立法与实践》,召开全市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印制了2万册《条例》单行本,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集中宣传。一年来,《条例》的主要精神、纠纷多元化解的理念逐步成为全社会和各部门的广泛共识。二是坚持统筹规划。制定《厦门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展规划(2016-2020年)》,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地方条例、实施意见、发展规划”相互配套、有机衔接的法规和制度体系。三是注重补齐短板。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名册管理制度,首次全面摸清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家底”;制定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率先全省推行人民调解员分级管理制度;强化政府对公益性调解经费保障力度,明确行业性、专业性人调解组织经费保障项目;制定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指导意见;出台《厦门市行政调解程序规定》,指导推动行政调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二、突出便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作用更加突显。一年来,全市法院57.17%的一审民商事案件以调撤方式结案,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率99.89%,信访机构来信来访批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4.8%和23.5%,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一是健全完善“一站式、一体化”纠纷解决平台。推动建立镇(街)纠纷解决服务中心,整合综治、法院、司法、劳动仲裁、律师事务所、心理咨询机构等基层力量和社会资源,实现矛盾纠纷解决“一站式”服务;两级法院全面建立集诉调对接中心、诉讼辅导室、法院附设调解室、12368司法服务热线、网上诉讼服务信息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平台,对矛盾纠纷进行诉前分流引导;积极探索调解程序前置,完善繁简分流、先行调解和流程管理等制度,切实发挥诉讼作为社会矛盾纠纷“最后一道防线”作用。二是持续拓展行业性、专业性纠纷调处平台。近年来,在纠纷多发、专业性强、调处难度大的特定行业、专业领域,先后培育发展了290多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覆盖医疗卫生、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30多个行业领域,延伸到重点商贸区、外口聚居区、工业园区等三个重点区域,年均化解各类行业纠纷4000余件。2015年率先全国成立了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专业法庭—劳动法庭,一年来共受理各类劳动纠纷900多件,审限内结案率99.5%。三是探索建立“互联网+”纠纷调解平台。思明区法院劳动法庭在全省法院首创网络调解室,开展网络调解、远程调解,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同安区道路交通法庭搭建“互联网+”机动车辆保险平台,有效提升道路交通纠纷的化解效率;海沧区推出“海沧调解在线APP”,形成在线答疑、线上预约、线下调解等功能为一体的调解平台。四是推动建立商事纠纷解决平台。在自贸试验片区设立了国际商事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构建集仲裁、调解、专家评审、中立评估等方式为一体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出台了支持商事调解、仲裁行业和区域性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发展的具体意见,推动设立了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仲裁院。

      三、规范运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衔接更加高效。围绕“有机衔接、相互协调”要求,进一步畅通纠纷解决渠道、规范纠纷解决程序,打造及时高效解决纠纷“快速通道”。一是不断完善“三大调解”衔接联动机制。近年来,厦门市已基本建立了诉调对接、警民联调、检调对接等多种形式的衔接机制。两级法院还与50多个单位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成功调解民商事案件1.5万件;公安机关在全市38个镇(街)建立警民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警民联调室,配备专职调解员;检察机关建立民事检察案件、行政赔偿案件等“检调对接”机制,在社区建立工作联系点、社区检察官室、网格服务队等参与纠纷调解。二是优化提升涉台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立了涉台涉企调委会、调解中心,推动涉台调委会入驻海沧涉台法庭,通过“诉调对接”等方式,受理调解涉台法庭引导或委托的涉台民事纠纷;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台湾小吃街等涉台贸易和经营场所,以及宸鸿科技等知名台企成立了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选聘了14名热心调解工作、具备专业知识和调解能力的台胞担任特邀调解员,专门受理调解涉台民事纠纷。三是逐步建立第三方参与纠纷化解机制。因应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培育发展了40个精准解决专业纠纷的调解工作室,如专门化解物业纠纷的“宽绰调解工作室”、受理调解出租车行业矛盾纠纷的“福伟调解工作室”、驻点处置征拆纠纷的“小邱调解工作室”等;建立完善律师调解制度,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代理信访案件,鼓励和规范法律服务专业力量参与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化解。全市494个村(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全部聘请法律顾问,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2015年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协助处理重大敏感和群体性案件66件、调解矛盾纠纷42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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