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四机制关爱困境未成年人

11.12.2014  09:57

  一是建立孤儿养育标准增长机制。2014年集中供养的孤儿养育标准每人每月1200元,散居供养的孤儿养育标准每人每月900元。二是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发现报告机制。街(镇)、社区组织对面临监护缺失或监护失当风险的困境未成年人进行摸底排查,公安、团委、妇联、救助机构等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提供平台,并及时通报和共享困境未成年人信息。三是建立困境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处置机制。民政牵头、协调公安、司法、妇联等部门,建立监护失当案件联动反应机制,根据监护失当情形实施监护指导和干预或监护资格诉讼转移。四是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帮扶机制。在市救助管理站建立“厦门市未成年人社会保障成长之家”,采取购买社工服务模式,对困境未成年人提供生存和成长保护。(厦门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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