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出台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近日,厦门市出台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将建设全市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含进口)、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的全流程管控和监测。
方案提出,要进一步排查管控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各行业风险点和重大危险源,全力推动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关闭或转产,初步建立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同时,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幅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根据方案,4月起,厦门将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摸排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重点摸排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物流园区、港口、码头、机场和城镇燃气的使用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及数据库建设工作也将同步开展。同时,对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全过程管控,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实现安全监管部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
结合当前城市建设进程,厦门将在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多规合一”框架下,统筹安排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同时,对化工相对集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区域定量风险评估,科学确定区域风险等级和风险容量,推动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在化工相对集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建立安全、环保、应急救援一体化管理平台,优化区内企业布局,有效控制和降低整体安全风险。
方案提出,要全力推动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关闭或转产,进一步摸清全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底数,确定分批关闭、转产和搬迁企业名单,并制定企业关停并转综合性支持政策,通过专项建设基金等给予支持,加快推进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同时,建立完善涉及公众利益、影响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规划、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经济和信息化、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海洋、卫生、安全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批,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方案还提出,要推动化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必须按规定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安全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同时加速现有企业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减少危险岗位作业人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智能工厂,利用智能化装备改造生产线,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下一步,厦门市还将建设全市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含进口)、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企业大数据库,形成政府建设管理、企业申报信息、数据共建共享、部门分工监管的综合信息平台。同时,探索实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电子追踪标识制度,及时登记记录全流向、闭环化的危险化学品信息数据,基本实现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安全管理及信息共享。(厦门市安监局 陈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