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行动

01.03.2017  02:05
  

近日,厦门市安委办印发《关于督促企业加强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通知要求,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风险点分行业研究制定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格,明确安全生产各类证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筑设施设备标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职业危害因素防控、安全教育监管、应急救援演练等8项内容,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安全隐患台账。

通知明确,全市所有企事业单位在6月30日前必须完成最少两轮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照相关行业检查表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覆盖的复查。对在6月30日仍未完成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的企业,一律按照法律法规处罚上限予以处罚并曝光,安全隐患和问题突出且拒不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予以扣证停产整顿或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此外,市安委会将组织专家、新闻媒体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安全隐患和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社会爆光,并适时对各单位督导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截至目前,全市已出动执法人员49人次,排查企业(场所)125家(处),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隐患22个;做好已关闭矿山采石坑的修复整治,取缔28个非法违法采矿点;开展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活动,出动执法人员13人次,检查企业19家,发现整改隐患23处。(厦门市安监局陈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