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全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

31.10.2015  11:02

  10月3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决定批准2015年全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

  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根据厦门市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报告,原则同意厦门市财政局局长韩景义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及全年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

  值得一提的是,支出预算调整方面新增额度主要用于民生改善项目的建设等。比如,城乡社区支出调增5亿元,比预算增长13.9%,主要用于岛外溪流综合整治、莲花水库和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等建设。

  同时,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券5亿元,相应增加支出5亿元,用于翔安机场快速路、莲岳隧道、莲花水库等公益性项目支出。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燃气安全监管若干规定》,新的规定增加了对非法经营燃气行为的查处措施,并加强了打击力度,有助于提升燃气使用安全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