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两厅官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17.02.2016  09:31
  

  中新社福建分社-福建新闻网报道

  福建新闻网福州2月16日电 (记者 龙敏)厦门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栋梁(正厅级),厦门市火炬高新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黄乔生(副厅级)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16日对外通报,日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栋梁、黄乔生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福建省纪委监察厅2月2日亦通报,厦门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栋梁,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披露,经查,李栋梁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对方财物,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收受礼金、购物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公开资料显示,李栋梁,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福建同安人,大学学历。2011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厦门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2011年10月至2011年11月任厦门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11年11月起任厦门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2015年7月接任厦门火炬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的黄乔生,上任仅数月就被查处。资料显示,黄乔生是福建南安人,1964年出生,曾任厦门团市委常委、厦门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处长、中共厦门市同安区委副书记、厦门市委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思明区区长。(完)

【编辑:陈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