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寒假培训机构能不能开,怎么开?官宣了!

20.01.2021  02:37

  寒假培训机构能不能开?

  怎么开?

  有定论了!

  刚刚

   厦门转发

   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及科研攻关组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总的意思是

  按照目前防疫形势

   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

   能开门!

   但是要限定人数

   防疫措施要比照学校

  先看我们整理出来的要点

   1

  现阶段消息,寒假期间, 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能开。

  

  寒假期间,培训机构有人数的限制,严格按照 一人一桌、同一培训时段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一米以上距离 要求控制教室班生数。

   解读: 意思是一人一桌,人与人之间相距至少一米以上,一间教室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不过,这个是原本对培训机构的要求。

   3

  1月22日前,各区要成立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对“三无”的,坚决取缔;对防控措施不达标、检查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暂停营业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准予营业;对符合要求的,进一步规范培训行为,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检查组成员:由分管领导牵头,教育、市场监管、人社、民政、文旅、体育、卫健、公安、消防救援、应急等相关部门和街道(镇)共同参与。

   4

  严格落实培训机构全员核酸检测、全程佩戴口罩、场所消杀、校门进出登记、亮码测温、错峰学习、限流管理、定期通风、划区划片管理等防疫制度。

   5

  在规范教学行为方面,落实学科类培训内容、班次、进度、上课时间等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制度,重视线上线下教学意识形态内容审核,加强超纲教学、留置作业检查。

   6

  严格 晚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规定。

   7

  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突击招收 无教师资格证人员、 在职教师任教 ”等问题。

   8

  严格执行 不得一次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费用 的规定,各培训机构在办学区域中内醒目位置应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办法等敏感事项。

   插播一项技能

  如何查询培训机构是否正规?

  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平台“校外培训机构查询”栏目查询,点击网址可跳转:

  http://xwpx.emis.edu.cn/omsweb/org/query/page(2月26日后停用);

  http://xwpx.moe.edu.cn/oms/#(2月26日后启用);

  由于部分新批办的培训机构不能保证立即更新到以上平台, 家长还可通过拨打机构办学所在地的教育局电话查询核实。

  来看具体内容

  ↓↓↓

   关于落实防控责任

  要充分认清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复杂性、严峻性和重要性,坚持把这项工作 做为当前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各区应当强化属地管理责 任,全面统筹、精心部署,扎扎实实把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各 项要求落实落细落到实处。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深入一线检查、督导。校外培训机构 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参照国家《中小学校、托幼机 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我市疫情 防控要求,落实好“两案九制(新增应急接种制度)”,切实 做好防疫方案、健康档案、场所消杀、防疫物资、防疫演练等 准备,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万无一失。

   关于专项检查

  各区要将校外培训机构纳入疫情防控体系,建立由区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街道(镇)共同参与 的联防联控机制,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依 托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实现辖区内校外培训 机构全覆盖管理。1 月 22 日前,各区要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 教育、市场监管、人社、民政、文旅、体育、卫健、公安、消 防救援、应急等相关部门和街道(镇)共同参与的专项行动联 合检查组,在寒假前对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一次专项 检查,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类安 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三无”的,坚决取缔;对防控措施 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暂停营业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 到位后方可准予营业;对符合要求的,进一步规范培训行为, 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关于应急预案

  各培训机构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冬春季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及时开 展应急演练。严格执行“值班值守”“日报告”“零报告”制 度,一旦出现疫情和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 案,第一时间迅速上报并依规妥善处置。卫健部门要组织疾控 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与属地校外培训机构沟通协调,建立点对点、人对人协作机制。公安、消防救援、应急等部门要加 强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关于日常监管

  寒假期间,各区教育部门要会同民政、市场监管、人社、文旅、体育、卫健、消防救援、应急等部门每日开展常态化联合抽查。做到“六个突出”:

  一是突出场所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全员核酸检测、全程佩戴口罩、场所消杀、 校门进出登记、亮码测温、错峰学习、限流管理、定期通风、划区划片管理等防疫制度,严格执行人员保持 1 米以上社交距 离、减少人员聚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培训机构等要 求,严格按照“一人一桌、同一培训时段生均面积不低于 3 平 方米”要求控制教室班生数。

  二是突出培训人员健康管理。认真核查学生和教职员工离(留)厦信息台账,一人一档,健全 健康档案管理;加强外籍教师离(留)厦管理,外籍教师非必要不入境、不出境。坚决杜绝任何人带病带隐患在校外培训机构任教或学习。

  三是突出规范教学行为,落实学科类培训内容、 班次、进度、上课时间等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制度,重视线上线下教学意识形态内容审核,加强超纲教学、留置作业检查,严 格“晚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规定;加强师德师风检 查,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突击招收无教师资格证人员、在职教师任教”等问题。

  四是突出虚假广告、虚假招生简章查处。

  五是突出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检查。

  六是突出规范收费管理,严格执行“不得一次收取时间跨度超过 3 个月费用”的规定, 各培训机构在办学区域中内醒目位置应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 准、退费办法等敏感事项。 

   关于重视宣传引导

  各区教育部门要印发“致校外培训师生家长一封信”,通过官方网站、媒体等进行宣传,并向社会 公布各区教育局举报投诉电话、信箱;各学校放假前均要开展校外培训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引导师生和家长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防护要求,深化“个人是健康和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进一步浓厚宣传氛围,利用宣传栏、电视、手机微(短)信做好提示提醒工作。 

   关于责任追究

  寒假期间,市教育局会同市人社、民政、市场监管、文旅、体育、卫健、公安、消防救援、应急等部门组织联合督导组,对各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一经发现重大隐患和问题将迅速报告全市应 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同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来源:厦门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