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奇迹宝宝监护人签协议 18岁前每月支1000元

25.05.2014  12:58

  昨日下午,“奇宝三孤儿”(“奇迹宝宝”及其哥哥姐姐)专项救助款管理使用沟通会在厦门市红十字会二楼会议室举行,厦门市红十字会周敏副会长、厦门市慈善总会黄金锭副会长及“奇宝三孤儿”的法定监护人共同出席沟通会并签订了善款使用协议。

  此外,厦门市红十字会在得知海沧区检察院对肇事司机进行取保候审时,立即与对方沟通。在与“奇宝三孤儿”的法定监护人签署专项救助款协议时,让取保候审的肇事者到现场与受害者家庭会面并真诚道歉。

  “3·18奇迹宝宝”事件惊动了厦门全市乃至全国。一时间,社会各界纷纷为宝宝送来爱心与关怀,厦门市红十字会、厦门市慈善总会与媒体共同向社会发起募捐。

  善款情况

  善款总额:1356772.81元。(其中,厦门市红十字会、海沧区红十字会共收到732172.81元,市慈善总会收到624600元。)

  托管方:厦门市红十字会、海沧区红十字会以及厦门市慈善总会

  使用途径:专款专用(包括银行利息),用于赵平安及其姐姐赵薇、哥哥赵孟在成长过程中的医疗(医保支付外个人支出部分)、生活和教育等方面的人道救助。赵平安享有优先救助权,直至成人(18周岁)为止。

  救助标准:在国家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及交通事故赔偿保障的基础上,参照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定为每人每月1000元。

  监督途径:1.每半年,在厦门市红十字会、海沧区红十字会及厦门市慈善总会网站或杂志上公布救助款使用情况;2.相关部门会对受助对象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学校等进行走访。

  (海西晨报记者 陈璐 邱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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