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基层妇女成为巾帼美丽家园建设主力军

16.03.2016  19:22

近日,厦门市妇联对2015年联合市建设局公开命名的一批厦门市“巾帼美丽家园”进行授牌。

此前,厦门市妇联已会同市建设局对各申报单位进行了多次考核,并从中择优推荐参评福建省“巾帼美丽家园”,省考评组也在考核验收中对厦门市巾帼美丽家园创建工作给予肯定。

本批厦门市“巾帼美丽家园”中最突出的当属同安区新民镇溪林村、翔安区新店镇澳头社区、海沧街道海沧社区,其中溪林村和澳头社区已被推荐报送参评省级“巾帼美丽家园”。

自“巾帼美丽家园”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厦门各区的原始乡村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昔日被称为“三多”(猪圈多、苍蝇多、老鼠多)、“三臭”(猪粪臭、水沟臭、名声臭)的同安区新民镇溪林村如今已经改头换面成为厦门市为数不多的“巾帼美丽家园”示范点,俨然成了空气清新、河道干净、村庄整洁、绿化美丽而富有闽南乡土气息的新农村。

房前屋后菜地化、菜地似绿地”“田间资源是公园、田间步道变绿道”,翔安区新店镇澳头社区的村容村貌也发生了可喜可贺的变化。妇联作为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充分展示了在农村建设工作以及妇女力量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在妇代会主任的牵头下,掀起了参与共同缔造和美邻里、生态聚落、卫生乡闾的行动热潮。成立了“义务清洁队”和“巡逻队”,督促各家“日小扫、周中扫、月大扫”,保持庭院内外清洁干净和公共场所清洁卫生,建立长效保洁机制促进清洁卫生、环境整治、垃圾分类、房屋美化绿化等工作的开展。

美丽乡村、巾帼美丽家园是美丽中国的一个缩影,厦门市各基层妇女组织一如既往地以实际行动树立典型、培育示范,打造规划有序、环境优美、乡风文明、宜居宜业的“巾帼美丽家园”。

据了解,去年三月份,福建省妇联和省住建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巾帼美丽家园”创建活动的意见》的文件,厦门市妇联根据文件精神及时响应,与市建设局联合转发了该文件,明确要求各区根据文件精神,结合“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规划的实施,突出自身特点和各自实际,开展“巾帼美丽家园”创建活动。

创建“巾帼美丽家园”是厦门市妇联2015年三月份联合市建设局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厦门市妇联参与“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有效载体。厦门市妇联、市建设局结合本市实际,将每年联合命名3~4个市级“巾帼美丽家园”,并从中择优推荐参评省级“巾帼美丽家园”,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创建“巾帼美丽家园”是要在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基础上,突出广大农村妇女的主体地位和基层妇女组织在创建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

厦门市妇联主席吴亚汝表示,创建“巾帼美丽家园”尤其是要发挥全市近8万名巾帼志愿者在社会文明风尚方面的榜样作用,用志愿服务的力量去传递温暖,用爱心行动去宣传文明理念,引导广大农村妇女人人动手、家家参与,美化村容村貌,突出家风美、环境美、房屋美、生态美、生活美等“五美”要素,进一步充实美丽乡村建设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