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00元

16.06.2015  11:36

  6月1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昨日,厦门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厦门市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工作安排》全文,提出了今年厦门市将要进行的一系列医改措施。

  根据安排,厦门将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等,让老百姓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根据安排,今年厦门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50元以上。

  同时,思明区、湖里区会同市规划委在9月份前提供梧村、厦港、中华、禾山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用地意见,加快推进殿前、开元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建设。

  需要指出的是,厦门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今年将继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550元提高到60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3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70元,个人缴费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130元。

  据悉,厦门继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进一步降低城乡居民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并进一步完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提高重特大疾病患者的保障水平。

  厦门还将全面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形成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医疗费用的保障机制;并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基本医保之外的健康保险产品,与基本医保形成合力。

  值得注意的是,安排还提出要力促厦门医疗技术水平的提升,其中包括推动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升本;并要重点加大财政对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扶持力度,扶持部分条件成熟的市医学中心和重点专科向专科医院发展,推动厦门市心血管病医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