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启动自贸区立法

19.08.2015  10:22

  中新社厦门8月18日电 (记者 陈悦)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18日对外透露,《厦门经济特区自贸试验区条例》(暂定名)的立法调研工作已告启动,开始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建议。

  此项立法调研由厦门片区管委会、厦门市法制局启动,从8月18日到9月6日以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方式,向社会各界征集对自贸区立法的需求,以及对自贸区创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自贸区建设同样需要‘制度创客’,自贸区立法也需要征询利益相关人包括社会组织、外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企业的参考意见。”厦门片区管委会官员说。

  据厦门片区管委会政策法规局称,此项立法调研征集的意见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六个方面”:

  ——有利于投资便利和贸易便利的进一步措施。

  ——有利于利用特区立法突破现有体制机制障碍,加快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先行先试,有效对接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等的方式与路径。

  ——有利于服务业进一步扩大开放,健全服务业促进体系,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提供停居留便利,便利两岸直接往来的具体需求和建议。

  ——对标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加快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需求和立法建议,以及相应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措施。

  ——利用制度规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防控投资、贸易、金融、制度创新、扩大开放领域的风险,如何有效开展外国投资领域的国家安全审查工作等。

  ——或者甚至可以问题为导向,提出有代表性的企业在自贸区现有制度框架下无法解决的问题,问题本身即为建议。

  此六个方面可见未来厦门自贸片区建设的方向与重点。值得注意的是,福建自贸试验区从获批起“对台特色”即受关注,而列举出的六个征求意见范围中,有两项直接与对台相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