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启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 政府部门从45个缩至39个

12.09.2014  10:51

    厦门市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大幕徐徐开启。记者昨日从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厦门市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重点整合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与公务员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内贸和外贸、涉农管理和教育管理机构等,同时推进其他领域机构和职责的整合。

    本轮政府机构改革,设置市政府工作部门39个,工作机构减少了6个。按照总体安排,政府机构改革将在今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在推进市级政府机构改革的同时,厦门市还部署开展区政府机构改革,做好与市政府机构改革的衔接。

    与前几次政府机构改革相比,本次政府机构改革力度是最大的一次,有关部门解读此次改革就是要“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

    这次政府机构改革,将把转变政府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市、区政府之间的关系。

    同时,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简政放权、理顺关系、提高效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积极性。

    方案解读

    食品药品监管是重头戏

    关于职能转变

    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

    政府职能转变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也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逐步深化的过程。经过这些年的改革,厦门市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目前政府权界仍不够清晰,还是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甚至一定程度上还承担了“无限政府责任”。

    据悉,这次改革最大的特点,就是把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有机结合起来,将转变政府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的要求,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市、区政府之间的关系,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已明确转给市场和社会的,市政府任何部门不得截留;可进一步下放给区政府的,及时予以下放。

    关于机构编制

    改革实现“人员只减不增

    这次机构改革厦门市严格执行中央规定,确保在规定限额内综合设置机构和优化编制资源配置。中央、省明确规定大城市政府工作部门不超过40个,市、县、区政府不设部门管理机构。这次改革,市级政府工作机构减少6个。改革后,市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9个,各区也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严格控制政府规模,降低行政成本。

    厦门市将优化机构编制结构,盘活机构编制存量,挖掘编制内在潜力,把有限的编制用在重点领域、重要工作和重大民生方面的亟需,并严格控制政府规模,切实理顺职责配置,优化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核减职能减少、工作任务不饱和单位的人员编制,抓住深化改革的机会,对一些事业单位进行优化整合。

    关于改革重点

    机构改革体现服务民生

    民生问题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记者了解到,这次机构改革根据“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方面的措施,其中一个就是食品药品监管。

    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关注。之前,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监管体制,质监部门管生产、工商部门管流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消费。多个部门监管,监管资源分散,每个部门力量都显薄弱,资源综合利用率不高,整体执法效能不尽如人意。因此,这次改革成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改变原有的分段监管体制,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目的就是整合资源,减少职责交叉重复,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整体效能。

    (厦门日报记者 黄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