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向企业集成提出18项“真金白银”优惠政策和措施
帮企业引进市外人力资源,可获最高2000元/人的奖励……厦门企业,快来查收这个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大礼包”!昨日,厦门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并解读了《关于加强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集成提出18项“真金白银”的具体支持政策和措施。
近日,为贯彻市委、市政府“企业服务年”的部署,市人社局、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加强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支持企业发挥主体作用、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服务实体企业、加强政府引导增强服务企业发展合力等3个方面着手,提出18项具体支持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高效务实的政企互动机制,切实提高服务企业的精准度,着力从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方面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支持厦门实体经济的发展。
《意见》中,有的对当前人社部门正在执行的效果较好的原有政策继续沿用,部分原有政策结合新形势进行了完善,同时还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新增了部分政策。那么,让我们来看看这份“大礼包”里都有哪些优惠政策。
自主招工
企业可获每人500元奖励
企业自主招收劳动力还能获补助!《意见》支持企业自主招工招才,企业自主招收初次来厦就业和本市新成长的劳动力,办理就业登记并缴交社保、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500元/人一次性奖励。
根据《意见》,厦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行业协会、产业协会、企业联盟等机构参与厦门省外劳务输入基地和省内村居招聘网点的建设、运营,帮助厦门重点企业引进人力资源,对帮助厦门企业招聘引进市外人力资源的,经省内外劳务输入基地、村居招聘网点确认后,给予最高2000元/人的奖励。
同时,《意见》支持厦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帮助厦门企业招聘高端人才。企业委托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采取猎头方式猎聘高端人才,按照猎头费用10%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奖励,给予用人企业40%的猎头费用补贴。此外,对服务企业成效突出的厦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由人社部门按照厦门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发展政策给予一定奖励。
《意见》特别针对重点产业、企业给予支持,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举办或开展的线下市场招聘、外出招聘、校园招聘、校企合作活动时,优先安排重点企业参加,优先保障重点企业的招聘需求,对具体招聘费用按规定进行补贴。
技能培训
每人可补贴800元-3940元
《意见》支持重点企业利用校企合作、新型学徒制的鼓励政策加强用工保障。具体补贴标准另行制定。
根据《意见》,重点企业利用厦门技能培训“一企一策”政策,开展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按照不同工种标准,给予企业800元-3940元/人的培训补贴。
此外,《意见》支持企业利用厦门在职员工技能提升培训政策。员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个人600元-3000元/人的培训补贴和全额的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
见习实习
招收毕业生可获社保补贴
根据《意见》,对市内外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一次性组织30名以上在校学生在厦门同一重点企业实习3个月以上的,给予学校500元/人的实习工作经费补贴。
此外,院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政府将给予见习人员见习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1980元/人/月,见习期不超过1年。同时,对企业招收应届院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记者 吴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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