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可受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 开设知识产权窗口
31.12.2015 09:59
本文来源: 新华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综合服务大厅里,“省级行政许可受理窗口”的灯已经亮了起来。记者从厦门片区管委会了解到,即日起在厦门片区综合服务大厅正式受理省政府授权实施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以往这些省级行政许可事项要经省级部门的审批,以后在厦门片区就可以办结了。
今年7月,省政府印发福建自贸试验区实施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授权厦门片区管委会实施253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11月,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承接253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责任分工表》,对省政府授权实施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口受理、部门分办、统一出件”的办理模式。
盖的章少了,跑的路少了,办事更方便了。据介绍,今后实施对象申请办理省政府授权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只需在厦门片区综合服务大厅递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通过全程网络化的受理审批流转服务平台,直达各分办部门,实现受理流转的高效运行。这些授权实施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中,32项由厦门片区管委会直接承办,其余涉及行业技术支撑事项通过信息化系统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厦门片区管委会将统一出具行政许可证书,实现“办事不出区”。
记者注意到,本次省政府授权实施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多个领域,例如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审批、人才中介服务许可、外来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等。此外,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服务窗口也同时开设,即日起自贸试验区企业可到知识产权服务窗口申请知识产权评议、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与维权援助等知识产权服务事项。
下一步,厦门片区管委会将进一步优化流程,提升办事效率,完善行政审批规范运行和后续监管制度,切实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积极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记者 崔昊)
本文来源: 新华
31.12.2015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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