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加强食品安全检查 年内将建15家小作坊示范点

14.04.2016  18:48
  

  【核心提示】

  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的部署,厦门正在推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为实现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公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三大创建目标,市政府要求厦门各区,以“四个最严”,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现场推进会上获悉,为提升厦门食品安全追溯和风险防控能力,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断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以流通环节为节点,向上游生产环节延伸,推动同安食品轻工业园120家企业试点建设电子追溯系统,并向下游餐饮环节扩展,将84家酒店纳入系统。《厦门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一批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也在制定当中。

  食品生产企业接受检查。

  学校食堂接受检查。

  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陈泥 通讯员刘伟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必须发动各区精准发力、齐头并进。今年以来,思明区推进餐饮示范街试点工作,拟在年内建设6条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湖里区组织多部门,联合整治农贸市场内私屠滥宰及销售私宰肉行为;集美区实施以校园、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为监管重点的治理;海沧区启动实施中小学及幼托机构食品安全“明厨亮灶”工程;同安区在食品轻工业园试点推行食品生产环节电子追溯系统;翔安区着力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厦门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在各区按照部署有序推进,并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食品安全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2016年厦门市12项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市委、市政府把“加大食品安全监测力度,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列为第一项,作为头等大事来落实。记者获悉,2015年省、市两级监管部门对厦门市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分别达到98.29%、96.01%,食品安全总体继续保持稳中向好态势。近日,厦门在同安召开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首场现场办公会。会议透露,随着“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推进,厦门还将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为餐桌安全“保驾护航”。

  学校食堂

  校长成第一责任人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教学的正常有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据了解,厦门目前登记在册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等各类学校食堂多达850家。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继去年在全市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春雨行动”以来,今年初,市市场监管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出台了《厦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定》,并于3月起正式实施。

  新规明确了学校的主体责任,杜绝学校食堂“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食堂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出问题将承担法律责任。鼓励学校通过采用信息化科技手段和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切实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主管理水平。

  为保障新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对校园食堂及其周边餐饮店、食杂店开展专项检查,还会同市教育局编印《厦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操作指导手册》,并于3月初举办了培训观摩会,请全市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现场观摩食堂管理的"厦大范本"。

  食安协管员

  每村至少配备一名

  餐饮服务日常巡查与食物中毒处理、小作坊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监管、“三品一械”日常监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注意事项、餐饮服务操作规范、食品药品协管员工作纪律与廉政教育……这是前不久,海沧区招录的全市首批村居食品药品协管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的主要内容。

  为构建覆盖辖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健全区食安办、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村居配备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的三级监管体系,市政府今年初发布《关于建立村居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队伍的通知》,要求全市农村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要尽快配备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

  今年3月初,海沧区在全市率先启动并完成了首批40名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的招聘和培训工作。这些协管员将被统筹分配到海沧38个村居2个农场,确保每个农村行政村和城市社区配备至少一名协管员、部分大的村居配备多名。其他区专职协管员配备工作也正在有条不紊推进中。

  “食品药品专职协管员队伍的建立,将进一步补充辖区食品药品监管力量,有效延伸监管部门的监管触角,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隐患。”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协管员队伍的建立也将进一步完善厦门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更好地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企业

  生产全程可追溯把控

  继在全市餐饮企业推行“明厨亮灶”工程之后,厦门的食品生产企业也有望逐渐亮出生产线,通过互联网等途径,为消费者提供真实、透明的食品生产、流通过程信息。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在同安召开“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培训会”,明确提出今年将以同安食品工业园为试点,通过组织企业参加可追溯系统理论培训、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形式,推动园区企业建立运行有效的可追溯系统,鼓励企业建立电子追溯系统。

  去年10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了“史上最严格”的食品安全法。该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该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位于同安食品工业园内的恒信乐健(厦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乳制品企业)等4家食品龙头生产企业已逐步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实现了食品安全质量有效追溯。监管部门还将推动同安食品轻工业园120家企业试点建设电子追溯系统,并向下游餐饮环节扩展,将84家酒店纳入系统。

  据悉,今年,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加大对追溯系统有效性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没有建立有效追溯系统的企业,将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的频次,并将可追溯系统的有效性作为衡量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的一个重要内容,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与信用等级结合起来,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举措】

  年内建成15家小作坊示范点

  “下一步,厦门将继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食安办近期将出台厦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协调各相关部门就统一产地证明格式、加强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监管、统一运用信息监管、实现全程追溯达成一致意见;同时,继续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信用相关制度,做好企业“一户一档”信用档案的建立和评级工作。

  另外,食安办还将协调各部门,加强对无证餐饮问题的综合治理,坚持疏堵结合、多措并举,探索治理无证餐饮问题的有效途径;在食品生产环节,将加快推进小作坊核准及示范点建设,计划在年内建成15家小作坊示范点;在餐饮服务环节将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同时深化网络订餐问题整治。

  抽检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管理手段。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厦门也将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投入。同时,将加快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建设,加大食品检验检测人才、实验室软硬件投入,为行政监管提供有效支撑。

  【数字】

  ●罚金80万

  今年一季度

  全市出动人员5000多次 开展食品安全执法1795次

  查处案件83起 罚款金额约80万元

  ●示范点15个

  目前已核准9家小作坊 各区建有1家小作坊示范点 年内将建成15个示范点

  ●投入2500万元

  今年以来 检查食用油企业16家 查处2家生产不合格企业

  食品安全抽检 拟投入2500万元

  [市农业局] 开展生猪检疫8176批次

  [市海洋与渔业局] 组织水产品药残和贝毒检测,合格率达97%以上

  [市粮食局] 抽检粮油样品105批次检测结果均合格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抽检食品425批30批不合格 主要问题是微生物、食品添加剂等超标

  [厦门口岸] 检验检疫进口食品10061批 检出不合格产品90批

【编辑: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