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规范化村(居)调委会新标准

09.07.2014  12:28

      新标准从三个方面提升村居调委会规范化水平:

      一是规范建设村(居)调委会调解室。村(居)调解室面积一般在15平方米以上,正面墙上悬挂人民调解徽和“公平公正公开,合情合理合法”标语口号。

      二是合理配置村(居)调委会委员。社区调委会由委员5至7人组成,村调委会由委员3至5人组成,村(居)两委成员兼任村(居)调委会委员的比例,不超过委员总数的60%;

      三是明解提出村(居)调委会工作目标。对纠纷实行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做到排查纠纷“零放过”,分析研判“零失误”,妥善处理“零恶化”,预防和减少重大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辖区内民间纠纷调解率达10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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