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六区全部跻身省级文明城区 16个村镇成文明村镇

07.07.2015  11:21

  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表彰大会昨日召开,会上授予了一批省级文明城市(县城、城区)、省级文明村镇、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学校、省级文明社区、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省级文明行业等。

  据了解,在这次会上,对厦门、福州、泉州、漳州和三明等我省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5个城市再次授牌。

  大会授予宁德市等36个市、县(区)为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县城、城区),厦门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六区都获得了省级文明城区称号;集美区灌口镇等16个村镇获得省级文明村镇称号;厦门日报社等182个单位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厦门双十中学等25所学校获得省级文明学校;思明区梧村街道文灶社区等23个社区获得省级文明社区;厦门市园林植物园等13个风景旅游区获得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厦门地税系统等14个行业获得省级文明行业称号。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把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作为推动“五位一体”全面发展的重要载体、建设美丽厦门的重要内容和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抓手,使文明城市创建融入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之中,全市上下主动融入,自觉参与,形成合力,实现了经济与社会同发展,城市与市民共成长。在创新体制的同时,厦门坚持以各种活动为载体,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深化群众性创建活动,推进创建向广度、深度延伸,力争让文明之花开遍鹭岛内外,让文明成果惠及城乡居民。

  【厦门荣誉】

  ●省级文明城区:6个区

  ●省级文明村镇:16个

  ●省级文明单位:182个

  ●省级文明学校:25所(记者 黄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