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涨260元 本月发放到位

07.06.2014  16:47

    厦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又要上调了,每人每月将增发260元,增幅10.46%。昨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了这一好消息。福建省也于4月底公布了2014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人均每月增加200元。厦门的上调幅度比福建省的平均调整标准高出60元。

    据悉,经过多年调整后,此次调整前的厦门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月养老金为2485元,在全国城市处于前列。

    厦门市人社局介绍,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对象是:2013年底前已纳入厦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且已办理退休、退职、退养手续的人员,包括企业退休(职)人员、厦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执行后新进编的退休人员、已参保的经费自给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养的被征地人员和按农场、渔民养老保险办法参保的退休人员。涉及的退休、退职和退养人员共19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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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渡性养老金有调整

    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使新老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衔接更为合理,今年的调整方案中对计发办法也进行了适当调整。即自2014年1月起,新办理退休人员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基数由2005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了平稳过渡,对厦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中2007年至2013年期间退休、退职且享受过渡性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其过渡性养老金,这一专项调整共涉及约4万人。

    2007年至2013年期间退休、退职且享受过渡性养老金的人员,其调整标准由退休、退职时单位年标准、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年限、1989年1月后平均缴费指数等参数确定。

     具体计算办法为:

    调整标准=退休、退职时单位年标准×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年限×[(1+1989年1月后平均缴费指数)/2+0.25]。

    其中,2010年1月1日后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且根据厦门的相关规定属于应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而未缴纳的退休、退职人员的调整标准=退休、退职时单位年标准×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年限×(0.6+1989年1月后平均缴费指数)/2。

    结合厦门的经济发展情况,参考历年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水平,经测算,退休、退职时单位年标准从2007年到2013年分别按4.5元、9元、13元、18元、22元、28元、34元确定。

     4种方式可咨询

    养老金的计算方式比较复杂,厦门市人社局提醒,大家可以找到办理退休时社保中心发放的《厦门市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根据里面的计算办法计算每月的增加额。

    同时,厦门市人社局还提供了4种方式供大家咨询。一是拨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二是登录厦门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xmhrss.gov.cn/)进行在线咨询;三是到厦门市、区两级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咨询;四是通过“厦门社保”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msbzx)咨询。

    记者 吴斯婷 通讯员 胡晓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