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人大:特区立法引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22.10.2014  12:12

正在北京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与"改革"一起成为高频词。越是全面深化改革,越需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创新制度、推动发展。在厦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引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力求创新突破,既放宽准入门槛,让企业"放得开、办得好",又严格后续监管,让政府"接得住、管得好",为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提供法制保障。


      史训洋和朋友今年1月初次尝试创业,就赶上了厦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没有了以前注册资本首期要到资百分之二十的最低门槛限制,史训洋"零首付"就开了这家"私人订制(厦门)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手头上的五十万启动资金可以全部用于租赁房屋、雇请员工等日常开支流转 [同期:私人订制(厦门)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史训洋:感受最深刻的除了零缴(首付)/另一个就是我们一照多址,这样非常方便。] 史训洋办企业所获得的这些便利,正是源自于2013年12月厦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今年1月1日,该条例正式施行。这部法规最大的创新之一就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零首付也可以办公司,一个办公地址可以挂多张营业执照,一张营业执照也可以有多个办公地址;商事登记可以"先照后证"等等。 [同期:厦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本年:经济特区立法只要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把门槛能放的全部一放到底。]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去年4月启动立法相关调研,广泛征询意见。既吸收广东试点地区的"宽进"经验,又突破性地把"注册资本认缴制"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法人类商事主体。并且在外资方面,对于属于市政府审批权限内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一样实施"先照后证"。 [同期:厦门市人大代表、厦门工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陈秀新:"宽进"确保门槛降低,在后续的市场"严管"。] [同期:厦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本年:事前的审批改变为事中事后的监管,如果发现严重违法违纪的商事主体,就会记录到黑名单中,最严重的罚款提高到一百万,这在全国都是最高的。] 厦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以来,截至9月15日,全市新设立各类商事主体5万多户,同比增长78%。


编辑:王丕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