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院通报消费维权案件审判情况

21.03.2016  11:52
  今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的第二年,3月14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前两年厦门全市两级法院所受理的消费维权案件审判情况。

  据统计,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厦门全市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消费者权益保护类民事纠纷案件大量增加。其中,财产损害赔偿、产品责任、网络购物合同、旅游服务合同、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生命健康权等纠纷452件;大宗的消费纠纷,主要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也呈现大幅增长的现象,两年来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案件2517件。

  厦门中院民一庭庭长刘友国提醒消费者,发生纠纷时要有证据收集固定意识,可以利用手机的录音、录像功能固定证据,防止在与经营者协商过程中失去取证良机。 来源:福建长安网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