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院保障“莫兰蒂”台风灾后重建

22.09.2016  10:06
  9月20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莫兰蒂”台风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意见》要求,厦门法院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全力以赴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为厦门全市台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意见》强调,要延伸职能、主动作为,强化多元化解各类涉灾矛盾,深入基层社区、校区、厂区等群众生产、生活第一线,及时就地解决人民群众涉灾司法需求,努力发挥司法引领受灾群众依法自建自管的作用,从源头上解决涉灾问题,减少涉灾矛盾。要充分发挥诉调对接机制,积极主动走访土地房产、建设管理、保险、劳动仲裁等部门,综合运用法律法规、行政管理、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促进涉灾矛盾联调、涉灾问题联治、涉灾工作联做、涉灾平安联创。

  《意见》要求,要立足审判、强化服务,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涉灾纠纷。开辟涉灾案件绿色通道,对提起诉讼的涉灾案件要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判决。要加强对台风灾害引发的房地产、保险、侵权、产品质量等诉讼案件的审判工作,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切实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把涉灾案件执行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治理的重要范围,对涉灾案件坚持优先立案、及时保全、强化执行,积极兑现人民群众涉灾司法需求。

  《意见》还指出,要建立健全涉灾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涉灾案件业务指导制度、涉灾案件通报制度,确保矛盾纠纷就近、便捷、高效、稳妥化解,实现涉灾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