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两会会期确定 人大政协会议于下月19日18日开幕

25.12.2015  10:16

  海西晨报讯(记者 蔡樱柳)厦门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将于明年1月19日召开。

  昨日下午,厦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厦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定于明年1月19日上午开幕,22日上午闭幕,会期3天半。

  此前召开的市政协十二届二十六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将于明年1月18日召开,会期4天。至此,明年厦门“两会”时间均已敲定。

  昨日的会上还表决通过了“在全市推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统一管理”、“规范我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和运作”、“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中小微企业”、“限制和控制厦门本岛开发”等议案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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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还表决通过,任命张凌云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林起核为厦门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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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经济特区历史风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建成30年以上、反映厦门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具有特定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建筑;与重大历史事件或者重要历史人物相关联的建筑;具有典型闽南建筑风格特色的建筑;建筑样式、空间布局、使用材料、施工工艺或者工程技术反映地域建筑历史文化特点、艺术特色或者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建筑等,可以认定为历史风貌建筑,列入保护名录。

  鼓励将历史风貌建筑对社会公众开放以及利用历史风貌建筑发展文化创意、旅游产业和地方文化研究,或者以其他形式进行保护和利用。历史风貌村落所在地的镇(街)、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依法设立管理运营企业或者组织,负责历史风貌村落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以及运营,依法享有收益。同时,《条例》也规定,对迁移旧址、遗址的,破坏历史风貌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貌,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