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大两知名教授违规报销科研经费12万元被处分

19.06.2014  12:38

    昨日,审计署发布2014年第8号公告,公布已办结的35起经济案件和事项处理情况,厦门大学两问题“上榜”。

    其中,尤以两名厦门大学知名教授被审计通报备受关注——根据通报,厦门大学教授何孝星、林伯强负责的课题组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报销科研经费问题,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教育部查处。

    “引以为戒,作为该课题组的负责人,我有责任。”林伯强是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国内极具知名度的能源专家,昨日他在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坦然接受处分,并已退回违规报销资金12万元。

    两厦大教授被通报

    昨日,审计署的通报披露了这一涉及“经费报销”的详情及查处情况。

    据披露,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08年至2012年,何孝星、林伯强负责的课题组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报销科研经费。2012年11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教育部查处。

    而在送达教育部门后,在2013年12月,厦门大学给予何孝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给予林伯强行政警告处分。林伯强退回违规报销资金12万元。

    引起关注的是,这两名被处分的厦大教授,均是在业界具有极高知名度的教授。

    其中,何孝星为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是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国家级金融学重点学科投资学专业学术带头人、厦门大学中国民营企业投资与资本运作研究中心主任;而林伯强作为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是国内知名的能源专家,其除了在厦大任职外,还是新华都商学院副院长。

    两教授坦言“引以为戒

    对于这起通报,昨日,导报记者与这两位知名教授取得了联系。“引以为戒,引以为戒。”在电话中,何孝星坦言,自己有推卸不开的责任,也坦然接受处理结果。这位教授同时表示,关键在于吸取教训。

    林伯强教授也表达了类似的态度。他告诉导报记者,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也不存在外界想象的将科研经费“占为己有”的问题,“对于我来说,我是该课题组的负责人,自然要负起相关责任”。

    林伯强同时表示,高校涉及不少科研经费的报销问题,也希望借此进一步推动相关报销制度更规范、更合理。

    导报记者 易福进

    科研经费还待更规范

    不仅是厦大有这一问题。此前,外地甚至出现一些更严重的案例,如科研经费被贪污、侵吞、挪用等。

    对于高校的老师来说,从学校、市里、省里、国家有关部门甚至国际上申请相关科研经费,申请的多少,有时也往往是其在这一领域的实力与地位的一个缩影。

    一位高校的教师直言,这些申请来的经费,用于老师搞科研或带领学生搞科研,“这其中,其实很多环节,主要是脑力成本”。这位老师直言,这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不好报销的环节,如劳务支出往往就比较难衡量,“一些科研经费在申报、使用、管理、监督过程中,也确实存在漏洞,在之前,有的一些不规范甚至被说是"公开的秘密"”。

    随着科研经费数额不断增长,对于厦大来说,同样面临科研经费规范使用和管理这一课题。导报记者注意到,为此,厦门大学今年的廉政大讲坛,就举办了《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违法违规问题》专题讲座。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科研经费“大蛋糕”面前,面对利益的诱惑,需要更规范的制度、更透明的程序、更严格的查处来堵漏,让科研经费最大化地用在刀刃上,更好地服务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