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工委原副主任:邓小平等力推差额选举

04.09.2014  08:11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张春生,在介绍选举制度发展历程。

【引言】

本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迎来60华诞。

1954年9月15日,中南海怀仁堂,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

回望60年,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串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足迹:首次差额选举、制定“八二”宪法、监督法出台……

近日,部分重大历史事件的亲历者接受新京报的采访,从立法、监督、选举的角度,讲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风雨历程。

1953年夏,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大规模普选在全国展开,选举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次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和决定国家机构组成人员。

60年来,选举与换届,一直是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内容,也备受社会关注。

首次普选实行等额选举。1979年,总结经验教训,加强法制,发展民主,力推差额选举。从等额到差额,这一步走了20多年。

此后,选举法和组织法经过多次修订,差额选举原则进一步规范化,代表和国家机构候选人提名方式也逐渐程序化。

1979年,张春生开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是人大制度发展的重要见证者。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张春生接受记者采访,回忆选举制度的发展历程。

1953年

没差额选举主因经验不足

【背景】

1953年7月到1954年5月,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举行大规模普选,当时还没有成立全国人大,普选依照的选举法是由中央人民政府制定的。

1954年,全国人大制定了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地方组织法,对代表在代表大会上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作出规范。

选举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地方组织法,这三部法律是新中国的首批选举法律。

新京报:新中国成立后的选举制度有哪些特点?

张春生:当时选举有个很大的特点,就是突出地借鉴了苏联的选举制度。上世纪50年代,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苏联借鉴得比较多。当时的选举,就民主程度来说低于现在,典型的是没有差额选举。

新京报:1953年我国第一次进行大规模普选基层人大代表,为什么不搞差额选举?

张春生:第一次普选的方式大体借鉴苏联,没有实现差额选举主要是我们自己经验不足。

1954年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一个重要议程是选举国家主席。那时候的中共和民主党派协商,以主席团的名义提出来,毛泽东做国家主席候选人。选举开始,刘少奇同志主持会议,公布了毛泽东做国家主席候选人之后,还向大会征求意见,问有没有代表提出另外的国家主席候选人。有这样一个程序。

彭真同志后来说,如果人家提出别的候选人,那也得列入候选人名单。但是当时毛主席领导人民建立了新中国,威望如日中天,所以下面静默了一小会儿就热烈鼓掌,就没有别的候选人了。这意味着我们并不是绝对的等额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