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光大保德信基金经理钱钧获缓刑

23.10.2014  13:11

  原光大保德信基金公司基金经理钱钧案昨日上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钱钧“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缓刑一年6个月,罚款160万元。

  根据庭审记录,钱钧开始时利用公司配发的笔记本电脑进行交易,随后又使用了两部手机进行下单。钱钧之妻在2010年之后也曾多次参与下单,这些下单的信息则来自于钱钧。

  钱钧在法庭上辩称,在资产管理行业,基金行业对从业人员禁止从事证券交易行为限制太多,而私募股权、风险投资等行业均鼓励管理人与管理的资金进行跟投。由于当时基金行业内对基金经理无法从事证券投资方面资格,存在抵触心理,因此做出违规行为。(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