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实施意见》

13.10.2014  14:48

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实施意见》,要求坚决杜绝公务用餐、机关食堂浪费,倡导社会文明消费,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公务用餐方面,意见提出,我省公务活动用餐要积极推行简餐,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严禁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转嫁公务活动用餐费用,严禁以会议、培训等名义组织宴请或大吃大喝。单位食堂要按照健康、从简原则提供食品。各地要评估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在反对食品浪费工作方面的成效,对存在严重浪费行为的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日常生活用餐方面,意见提出,要大力倡导文明节俭消费理念,鼓励日常生活节约用餐,提倡"光盘活动",餐饮企业应多提供小份菜减少浪费。 我省还将从制度上为节约理念做保障。省法制办将会同粮食局等部门研究推动制定节约粮食、反对食品浪费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省粮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粮食节约减损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奖惩措施。监察部门将深入排查公款吃喝问题,组织开展对餐饮企业、宾馆饭店等的暗访,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

编辑:王丕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