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07.06.2016  18:23

  福州日报6月7日讯(记者 李白蕾)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鄢萍出席会议,并作执法检查动员部署。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实施《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执法检查要结合前期调研,带着问题到基层,使检查更具针对性。

  今日起,执法检查组将分两个小组深入仓山区和连江县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其他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报告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