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报送新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经费落实情况的通知

14.07.2015  19:15

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现将水利部《关于报送新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经费落实情况的函》(建管库函〔2015〕21号)转发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新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经费落实情况调查工作,参考提纲认真编写调查总结报告和调查表,于2015年7月25日前报送厅建设与管理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联系人:陈  显   刘南松

电  话:0591-87663053  13788879256

电  邮:[email protected]

 

 

福建省水利厅

2015年7月14日

(附件1): 附件1提纲14052456.doc
(附件2): 附件2 调查表14052501.xls
(附件3):闽水建管[2015]54号福建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报送新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经费落实情况的通知14052507.pdf